低空经济专题系列报告三-政策篇-:各地政策密集颁布,低空发展路渐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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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策密集颁布,低空发展路渐清晰 ——低空经济专题系列报告三(政策篇) 证券研究报告 交通运输行业/行业深度报告 2025年2月28日 证券分析师:李景星 S0370522090001 行业评级:增持 目录 一、《行动方案》紧锣密鼓,绘制低空发展蓝图 二、《若干措施》层出不穷,真金白银支持低空 三、政策引导下产业动作迅速,项目接踵而至 四、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低空空域开放不及预期,电池、电驱技术发展不及预 期,下游应用场景开拓、民众需求不及预期,产业发展进程不及 预期,市场竞争激烈程度超出预期 导论 2024年是低空经济启动元年,目前整个产业尚处早期阶段,面临发展方向不清晰、国标/团标标准体 系和法律规章未明确、基础设施缺乏、适航取证久、空域管理难、应用场景待开拓等问题,产业发 展较多地依靠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因此把握政策导向是现阶段理解产业走向的重中之重。2024年 下旬至今,我国各省市密集颁布关于低空经济的专项政策,政策通常分为两类: • 一类是《行动方案》,如《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旨在为 辖区内各地发展低空经济提供明确的指引,制定明确的发展方向和详尽的达成指标,为未来整体 产业发展绘制蓝图,也方便各下级辖区进一步工作分配。《行动方案》通常为三年目标,截止到 2026/2027年。 • 一类是《若干措施》,如《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出台详尽的政策补贴 措施,为企业提供真金白银支持,同时通过设立补贴项目引导产业发展方向,《行动方案》也通 常为期三年,截止到2026/2027年。 一、《行动方案》紧锣密鼓,绘制低空发展蓝 图 目前港澳台外的31个省级行政区中,有22个行政区已发布《行动方案》,产业发展主要围绕产业规模、头部核心企业培育、产业链组成、起降场、通用机场、航线 开拓、飞行量、应用场景开发、飞行测试基地等方面。综合来看,以广东为代表的大湾区、长三角和川渝地区以及江西、山东是低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在各方面 的计划目标相对较高。据统计,已发布的22份《行动方案》中合计规划的产业规模达到1.71万亿元,头部核心企业近百家,产业链企业8000多家,起降场7380个。 城市 发布时间 文件名称 截止 时间 产业规模 头部核心 企业 产业链企 业 起降场 通用机场 航线(无 人机) 航线(短 途载人) 应用场 景 有人/通航 飞行航时 无人机飞 行航时 试飞测试 基地 单位 亿元 个 个 个 个 条 条 个 万小时/年 万小时/ 年 个 合计 17100 89 8210 7380 广东省 2024/5/21 《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2026 3000 1300 15 350 上海 2024/8/16 《上海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27年)》 2027 500 20 100 北京 2024/9/30 《北京市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方案(2024-2027年)》 2027 1000 5000 10 江苏省 2024/12/23 《江苏省加快推进低空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 2026 2000 5 830 浙江省 2024/8/7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 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 2027 3000 10 600 650 8 200 11 重庆 2024/9/26 《重庆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27年)》 2025 400 200 年均+20% 年均+20% 3 2027 1000 1500 年均+25% 年均+25% 3 四川省 2024/6/4 《四川省关于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7 5 100 20 江西省 2024/8/9 《江西省关于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 见(征求意见稿)》 2026 2000 500 23 山东省 2024/11/11 《山东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2027 1000 10 100 400 35 50 20 10 资料来源:各地政府文件,金元证券研究所整理 重点省级行政区《行动方案》规划: 1.1、各地《行动方案》绘制低空发展蓝图——省级文件 城市 发布时间 文件名称 截止 时间 产业 规模 头部核心 企业 产业链企 业 起降场 通用机场航线(无 人机) 航线(短 途载人) 应用场 景 飞行量 (无人机) 有人/通航 飞行航时 无人机飞 行航时 试飞测试 基地 单位 亿元 个 个 个 个 条 条 个 架次/年 万小时/年 万小时/ 年 个 湖北省 2024/7/18 《湖北省加快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 案(2024-2027年)》 2027 1000 5 600 600 30 30 10 安徽省 2024/4/7 《安徽省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 (2024—2027年)及若干措施》 2025 600 2 180 150 10 30 1 160 2027 800 5 240 500 20 30 1.5 200 河南省 2024/7/5 《促进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4—2027年)》 2025 300 50 10 20 8 100 2027 500 60 20 10 200 广西 2024/9/29 《广西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2026 500 200 300 10 20 海南省 2024/9/20 《海南省低空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年)》 2026 300 20 200 500 9 300 20 8 450 黑龙江省 2024/8/1 《黑龙江省加快推动低空经济发展实施方 案(2024—2027年)》 2027 800 4 10 100 10 8 贵州省 2024/12/18 《贵州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 案 (2025-2027 年)(征求意见稿)》 2027 600 2 120 内蒙古 2024/9/12 《内蒙古自治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 方案(2024—2027年)》 2027 100 5 100 100 33 10 2 资料来源:各地政府文件,金元证券研究所整理 其他行政区亦有亮点,如湖北对于产业规模、产业链企业培育、起降点数量的目标较高;内蒙古工作重心放在通用机场的建设和运营;安徽、河南、贵州在飞行 航时方面提出要求;海南利用自身海岛的地理优势和自贸港的特殊身份,在核心企业培育/引进、起降场、航线开拓、无人机飞行量等方面都制定了较高的要求。 其他省级行政区《行动方案》规划: 1.1、各地《行动方案》绘制低空发展蓝图——省级文件 初步统计目前发布《行动方案》的城市(不包括下辖县级行政区)有40个,深圳对低空经济的城市规划时间较早,布局较为全面,如规划产业规模1000亿 元、起降场1200个、航线1000条等,整体走在全国前列;广州计划产业规模1500亿元,排全国首位;上海注重打造涵盖航空器研发设计、总装制造、基建 建设、适航检测、商业应用的完整产业体系;北京则侧重技术创新、安全管控和标准制定方面。一线城市之外,长三角各地积极响应,以南京、苏州为首 的江苏各市参与热情较高,地方《行动方案》出台较快,浙江紧随其后。 省份 城市 发布时间 文件名称 截止时间 产业规模 头部核心 企业 产业链企业 起降场 通用机场 航线(无人 机) 航线(短途 载人) 应用场景 单位 亿元 个 个 个 个 条 条 个 广东 深圳 2022/12/1 《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 2025 1000 1700 1200 1000 广州 2024/5/31 《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2027 1500 100 东莞 2024/8/7 《东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 2026 500 200 10 1 上海 上海 2024/8/16 《上海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 2027 500 35 100 北京 北京 2024/9/30 《北京市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 (征求意见稿)》 2027 1000 5000 江苏省 南京 2024/7/26 《南京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6年)》 2026 500 240 4 120 30 苏州 2024/2/6 《苏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 2026 600 500 200 2 100 5 无锡 2024/4/17 《无锡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2026 300 5 30 常州 2024/9/25 《常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2026 300 50 150 200 1 18 10 连云港 2025/1/9 《连云港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 年)》 2027 80 5 50 40 15 南通 2024/11/29 《南通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 2027 50 100 2 50 镇江 2024/9/30 《镇江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2026 100 100 50 50 10 浙江省 杭州 2024/6/27 《杭州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方案(2024—2027年)》 2027 600 10 600 10 嘉兴 2024/9/26 《嘉兴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 年)》 2027 20 150 100 金华 2024/11/5 《金华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2027 100 10 40 10 台州 2024/5/20 《台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8 年)》 2028 300 10 2 3 重点城市《行动方案》规划: 1.2、各地《行动方案》绘制低空发展蓝图——市级文件 资料来源:各地政府文件,金元证券研究所整理 市级口径来看,目前发布《行动方案》的40个城市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经济发达(如江浙各 市)、产业基础好(如合肥、成都、沈阳)、旅游资源丰富(如海口、大连、重庆、桂林)的城市。 尽管目前各地政策出台呈现百花齐放的态势,但仍有一些城市的《行动方案》值得期待,如宁波、 厦门、株洲、武汉、天津、西安、三亚等,后劲十足。 产业规模:各地规划规模在30-1500亿元,大部分集中在300-500亿元,个别发达城市(深圳、广 州、北京)规划超1000亿元。 头部核心“链主”企业数量:各地通常规划培育5-10家。 起降场建设数量:各地规划数量在20-1200个不等,大部分集中在100-300个,深圳和重庆规划数 量较多,分别为1200个和1500个。 航线数量:无人机方面,各地规划数量大部分在100条左右,少则10条航线左右,深圳规划数量达 到1000条,走在全国前列;短途载人方面,各地规划数量在1-6条。 应用场景:各地规划开拓的应用场景数量在10个左右,多则20-30个。 二、《若干措施》层出不穷,真金白银支持低空 2.1、《若干措施》真金白银提供支持——省级文件(海南为例) 由于奖励补贴需要考虑到各个地方具体的财政 情况和发展规划,在省级层面文件统一标准的 难度较大,所以通常以非定量的奖励办法为主, 旨在在为产业发展提供引导方向,而详细的定 量的补贴办法主要体现在市级文件。 目前浙江、湖南、湖北、安徽、天津、山西、 河北、海南、西藏、黑龙江10地已陆续出台 《若干措施》。 其中海南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可圈可点, 不仅在多领域给予大力度财政支持,同时充分 发挥自由贸易港的特殊身份,在金融、税务、 贸易、跨境等方面予以帮助。 省份 发布时 间 文件名称 文件内容 海南省 2024/2 /14 《海南省 支持通用 航空和低 空经济高 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 施(公开 征求意见 稿)》 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企业开设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EF账户),并利用账户便捷开展国际合作业务。 财税奖励: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企业按规定享受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原辅料“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加 工增值免关税、航空器(含相关零部件)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关税、货物暂时进境修理复运出境免关税、企业 所得税优惠、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海南自贸港税收减免政策及国家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基础设施:按照项目总投资的20%申请资金支持,单个机场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单个起降场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空管平台:对符合省级规划的低空公共通信、导航和监视基础设施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属社会投资的可在委托第三方完成项目投资评 估后,按照项目总投资的50%申请资金支持,资金支持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通用机场:对年度有人驾驶与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通用航空、警务和海关缉私飞行达到1500架次(在海南起、降各计0.5架次,下同), 且对不少于10家单位开放不少于500架次的运输机场、A1类通用机场、A2类通用机场,分别给予机场管理机构300万元、250万元、100 万元支持。 产业园区:鼓励各市县政府依托园区申报国家低空经济产业综合示范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等试点,对相关试点 涉及市县财政出资部分,按照1:1给予省级配套资金支持,每项试点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低空载人:无人和固定翼有人驾驶航空器最大起飞全重2吨以下机型1100元/小时(飞行小时,下同)、2(含)—5.5吨机型4500元/小 时、5.5吨(含)以上机型9000元/小时。旋翼有人驾驶航空器最大起飞全重2吨以下机型3300元/小时、2(含)—4吨机型11000元/小 时、4吨(含)以上机型20000元/小时。 融资租赁:支持航空租赁企业开展航空器(含相关零部件)离岸租赁、跨关区“保税租赁+保税展示”再租赁等业务,积极创新航空器 异地委托监管模式。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航空租赁企业开展跨境融资租赁,形成的对外债权债务按规定办理对外债权登记或外债登记; 支持符合条件的航空融资租赁企业与其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债额度。 飞行培训:执照视距内驾驶员1000元/名、超视距驾驶员3000元/名和教员5000元/名,运动类驾驶员和私用驾驶员执照1万元/名的支持。 低空物流:对企业在海南开通的各通用航空物流航线年度合计达到100架次的,给予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100元/小时、中型无人驾驶 航空器260元/小时,并按照前述客运航线支持标准给予有人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支持。航线支持中,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的短途运 输航线支持标准上浮30%;跨海航线支持标准上浮30%;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或陆空两用飞行汽车支持标准上浮30%;上浮 比例可叠加计算。 试飞测试:对在海南依托机场或低空飞行器起降场新建的航空器试飞测试基地,按照项目总投资的20%申请资金支持(不得与其他资金 支持重复申请),单个单位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特许飞行证并开展试飞的企业,年度执行各类试飞达 到50架次的,按照客运和物流航线支持标准的6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省份 发布时间 文件名称 文件内容 湖南省 2024/6/13 《关于支持全 省低空经济高 质量发展的若 干政策措施》 通航补贴:1吨以下航空器予以500元/小时、1-5吨2000元/小时、最5吨以上3000元/小时的运行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于滑翔伞、动力伞等轻型运动航空器和热气球、飞艇等轻于空气航空器 的运营企业,年飞行超过2500架次给予运营补贴,超出部分按照35元/架次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低空载人:对于利用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飞行汽车等新型飞行器开展商业化飞行的企业,每开通一条固定飞行航线且年飞行小时达到100小时,按照1000元/小时给予运营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 超过300万元。 低空物流:鼓励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开展低空物流和配送业务,企业每开通一条固定无人机物流航线或配送航线且常态化运营一年以上,年飞行达到1000架次的(往返为一架次),一次性给予10万元航线补贴, 超出1000架次的部分按照小型、中大型民用无人机分别按照35元/架次、50元/架次给予运营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拓展应用场景:按审计确认该项目实际发生总费用的30%给予补贴,国际级、国家级赛事补贴最高分别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 取证:整机/配套 投产后第一年销售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型号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300 万元。 技术创新:对新获批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每年支持500万元, 企业落户:对重大低空经济类先进制造业项目,根据其对经济社会实际贡献情况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 产业园区:前三年按照其实际支付租金的50%给予租金补贴,每年度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对自建研发用房、生产制造用房的,按照其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经认定的省级及 以上通航小镇,省财政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支持。支持申报国家民用无人驾驶试验基地、城市空中交通等试点,对申报成功的市州、县市区,省财政给予一次性500万元 基础设施: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纳入全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的通用机场(含改扩建)按照工程费用的10%一次性给予支持,单个机场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 2025/1/10 《湖南省低空 飞行运营补贴 实施细则》 传统航空器运营的具体标准为: (一)最大起飞重量1吨(含)以下的航空器,按照500元/小时给予补贴; (二)最大起飞重量1吨(不含)—5吨(不含)的航空器,按照2000元/小时给予补贴; (三)最大起飞重量5吨(含)以上的航空器,按照3000元/小时给予补贴; (四)单个企业每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轻型运动航空器与轻于空气航空器运营的具体标准为: (一)超过2500架次的部分,按照35元/架次给予补贴; (二)单个企业每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起降设施运行保障的具体标准为:每年度给予100万元运行补贴。 新型飞行器商业化飞行的具体标准为: (一)每开通一条固定飞行航线且年度飞行小时达到100小时,按照1000元/小时给予运营补贴; (二)单个企业每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无人机物流运营的具体标准为: (一)企业每开通一条固定无人机物流航线或配送航线且常态化运营一年以上,年度飞行达到1000架次的(往返计一架次),一次性给予10万元航线补贴; (二)每条航线超出1000架次的部分,按照小型民用无人机按照35元/架次,中大型民用无人机按照50元/架次给予运营补贴; (三)单个企业每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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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低空经济产业框架报告(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