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化改革全景图:寻找系统成本最优解S0850515120001 傅逸帆(公用事业高级分析师) SAC S0850519100001 阎 石(公用事业联系人) 胡鸿程(公用事业联系人) 2024年7月10日 证券研究报告 (优于大市,维持)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股票报告网 本篇报告中,我们将着力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从能源保供过渡到新型电力系统发展下的成本最优,140万亿的碳中和投资 13- 0.20元/度之间, 占比18%-26% 政府基金及附加: 0.03元/度左右,占 比4% 非分时度电合计: 0.688元/度 注:各环节电价以江苏、上海、浙江、广东 2024年3月两部制大工业1-10千伏电价为例,各省略有不同 资料来源:发改委,新能源定参公众号,中国政府网,海通证券研究所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股票报告网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信息披露和法律声明 2021年7月 发改委 优化峰谷电价,建立尖峰电价,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和丰枯电价,明确分时电价机 制执行范围;加强与电力市场衔接,未健全电价地区按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2021年10月 国常会 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 20%,高耗能行业不受上浮20%的限制;有序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2021年10月 发改委10 积分 | 41 页 | 2.27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三季度合订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已 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24 年 7 月 24 日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 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行动方案》(国发〔2024〕7 智 能家居消费等。 (八)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 则》(商消费函〔2024〕75 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 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 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 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 乘用车补 2 万元、购买 相关领域支持标准,其他领域支持标准由各地区结合实际合理制定,确 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要求,确保真金白银优惠直达消费者。若某地区用 完中央下达资金额度,则超出部分由该地区通过地方资金支持,中央不 再负担。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用完的中央下达资金额度收回中央。 (十二)强化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统筹安排超长期 特别国债资金及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各方10 积分 | 359 页 | 4.49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二季度合订本)为切实做到集思广益、问计于民,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 4 月 26 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们。 联系人:张硕 联系电话:88504780 邮箱:gxjcyk-ddq@shenyang.gov.cn 来信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 20 号,大东区工信局(邮政编码: 110041) 大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 年 3 月 27 日 大东区关于支持氢能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金信息公 开工作。 第十二条 应用解释 本细则由区工信局作为总牵头执行部门,负责协调各责任部门。各 条款由对应的责任部门负责解释。 本实施细则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市 1.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 2024 年第一批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 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光伏产业发展,根据 《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浦发改规〔2023〕1 号)的 有关规定,现就开展浦东新区 2024 年度第一批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 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期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投 资建成并网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 200 千瓦(公共机构装机容量不低于 50 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临港地区及临港企业实施的项目由临港新片 区管委会根据新片区相关政策另行组织申报)。10 积分 | 234 页 | 2.05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一季度合订本)金及创新创业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新型储能创新型企业,促进科 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实国家及本市新型储能领域相关补贴扶持政策。 四、附则 (一)本方案自 2024 年 3 月 10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2026 年底,本方案开展政策绩效后评价,并根据发展需要 适时修订完善或调整终止。 (二)本方案涉及的相关扶持措施若与本市或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制 定的其他政 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 年 2 月 4 日至 2 月 22 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 邮件形式反馈至连云港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董甜甜 电话:0518-85803411;邮箱:lygjnc@163.com)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 年 2 月 4 日 连云港市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号)精神,现开展园区光伏和储能项目征集工作,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园区备案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 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光伏配置储能项目,项目应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并网(以国网提供的并网时间为准),并接入园 区碳达峰平台。项目须按照备案证项目名称进行申报。注意:已入库项 目此次无需重复征集,请联系碳达峰平台联系人,确认数据接入正常。10 积分 | 215 页 | 1.90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四季度合订本)织重点学术会议 及品牌性交流活动,开展国际交流研讨,经专家评审后,根据综合评 估结果给予资金支持(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八、附则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5 年 8 月。《北京 市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京经信发〔2022〕62 号)即日起失效。 ` EESIATEL:010-58460051EMAIL:eesia@eesia.cn 2.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对原享受政府补贴的分户供暖农村地区“煤改 电”村庄住户,清洁取暖设备运行使用满 10 年,或虽没有达到上述 年限经认定具备报废标准的,并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前 完成购置安装、更新符合一级能效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 可以申请享受 2024 年清洁取暖设备更新项目支持。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村庄住户市场化自行更新购买符 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在补贴资金发放中弄虚作假的,有关部门有权追回补贴资金。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4 年 10 月 10 日 3.大兴区 2025 年促进企业用户绿电应用奖励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坚定不移走绿 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10 积分 | 159 页 | 2.13 MB | 5 月前3
2025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技术路线研究报告国 家 数 据 基 础 设 施 技术路线发展研究报告 2025 年 5 月 区块链技术 可信数据空间 数场 数联网 数据元件 隐私保护计算技术 联合出品单位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上海市数据局 天津市数据局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福州市数据局 杭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西安市数据局 武汉市数据局 成都市数据局 苏州市数据局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大连市数据局 37 39 46 50 54 58 61 64 69 71 73 74 结束语 2024年7月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 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2024年10月9日,中共中央办 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意见》,提出“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据 利用方式向共享汇聚和应用服务能力并重的方向转变。”“研究制订数据基础设施标准规范,推动设施互联、 能力互通,推动构建协同高效的国家公共数据服务能力体系。”2024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 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正式按下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启动键,开 启了国家数据要素化事业的新征程。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创新事业,从实现目标上要形成数据高效流通与安全可信0 积分 | 39 页 | 6.07 MB | 5 月前3
2025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实践指南1.0高效,政务数 据资源全部纳入目录管理。《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 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快完善省、市两级政务数据平台, 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2025 年 5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政务数据共享条例(草案)》,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 政务数据共享内容,为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提供基本遵循。 截止 2023 年,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枢纽累计发布数据 年以来各省级行政区政务数据相关文件发布情况..............................11 1 一、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总体概述 (一)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概念内涵 2022 年 9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 建设指南》,给出了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的总体定义,即:全 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包括三类平台和三大支撑。三类平台为 “1+32+N”框架结构,“ 年 2 月 征求意见 天津 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 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 年 7 月 山西 关于征求山西省地方标准《政务数据共享部门 内部管理规范》《政务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操作手册编写指南》意见的通知 2024 年 1 月 征求意见 黑龙江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务数据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2025 年 1 月 江苏10 积分 | 54 页 | 2.39 MB | 5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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