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化改革全景图:寻找系统成本最优解2023年11月 发改委 能源局 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 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 一标准,为每年每千瓦330元。 2024年2月 发改委 能源局 按照“谁服务、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总体原则,不断完善辅助服务价格形 成机制,充分调动灵活调节资源主动参与系统调节积极性。按照新能源项目消纳成 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核定 输配电价 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 核定输配电价,从“管电价”迈向 “管准许收入” 新增 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两部制 用户,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 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按核 定标准90%执行。 对负荷率较高的两部制用户的需量 电价实施打折优惠,有利于引导用 户合理报装容量,提升系统效率 2.2 输配电价新规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8 .3:1,我们预计2024年风光 总装机将超过火电,火电对风光的保障比下降至1.1:1,2025或进一步降至0.9:1。 资料来源:wind,海通证券研究所测算 图:火电和风光装机量变化(万千瓦) 10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信息披露和法律声明 119055 124517 129803 133647 138987 143571 147833 4147310 积分 | 41 页 | 2.27 MB | 7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四季度合订本)季清洁取暖这件好事办好,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具体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一)“煤改电”运行政策。2024-2025 采暖期不执行阶梯电价, 执行每日 20 时至次日 8 时 0.3 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同时,给予 0.2 元/千瓦时的补贴,最高补贴电量 8000 千瓦时/户,由市、区财 政按 4:6 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对于采用空气源热泵、电 锅炉等电力供热设备整村集中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参照“煤改电”政 策 充电设施;在机场、火车站新建的专用、公用充电设施,统一按照额 定输出功率进行一次性建设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 600 元/千瓦;其他新建的专用、公用充电设施,按照额定输出功率 进行一次性建设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300 元/千 瓦。交流充电设施统一按照 50 元/千瓦进行补贴。私人充电设备不给 予补贴。 ` EESIATEL:010-58460051EMAIL:eesia@eesia 二是项目建设充电桩需为直流桩,单枪功率不低于 60 千瓦,充电枪 数量不低于 4 个。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充电设备输出功率,给予 600 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设备购置价格 的 50%。 2.农村乡镇便民充电站项目。项目需满足:一是项目站址需位于 县(含县级市)及以下行政区划范围内,二是项目建设充电桩需为直 流桩,单枪功率不低于 60 千瓦,充电枪数量不低于 4 个。在县域(含10 积分 | 159 页 | 2.13 MB | 7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一季度合订本)到 5 万千瓦时,产业规模达到 500 亿元。 到 2030 年,实现新型储能与新片区电力系统各环节及智慧能源系 统深度融合发展。新型储能产业链关键材料、核心技术和装备自主可控 水平大幅提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管理体系、市场机制和 商业模式更加健全,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打造具有全球 竞争力的储能产业创新高地和应用创新高地。力争应用规模达到 30 万 千瓦时,产业规模达到千亿级。 年投产,装机容量不低于 1 兆瓦时,全容量放电时长不低于 2 小 时,年充放电次数不低于 450 次),由项目建设运营企业申报,经新片 区管委会组织评审后,按照项目装机容量规模给予 200 元/千瓦时的奖 励支持,奖励分 3 年进行发放,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具体实施细则及申报方式等另行制定发布。鼓励新型储能项目参与电力 市场。 15.结合虚拟电厂建设探索新型储能商业应用新模式 1、分布式光伏项目自项目投运后按发电量补贴 1 年,每千瓦时补贴 建筑业主方 0.1 元。(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 条件的项目除外) 2、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项目自项目投运 后按发电量补贴 3 年,每千瓦时补贴项目投资方 0.1 元。 3、光伏配置储能项目自项目投运后按发电量(放电量)补贴 3 年, 每千瓦时补贴项目投资方 0.3 元。 五、联系方式10 积分 | 215 页 | 1.90 MB | 7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二季度合订本)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期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投 资建成并网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 200 千瓦(公共机构装机容量不低于 50 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临港地区及临港企业实施的项目由临港新片 区管委会根据新片区相关政策另行组织申报)。 二、支持对象(需同时满足 1、2 两项条件) 1.依法在浦东新区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和非 通过推广节能高效产品、淘汰落后设备、优化节能管理等综合措施,实 现年节能量 1%。推动更新改造 300 万千瓦电机及其系统,加快推动本市 石化化工、钢铁行业流程优化和提质改造。到 2027 年累计节能量 50 万 吨标煤,新增光伏装机 50 万千瓦,储能应用规模 20 万千瓦。推动 2 万 个存量自用非智能充电桩升级替代。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 不高于 1.25,将小散老 25,将小散老旧数据中心纳入产业限制和淘汰目录,力争改造 后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 1.4。推动 IT 设备及配套系统 10 万千瓦容 量的更新,能效提升 20%以上。实施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分类更新 改造。(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住 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十五)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发展汽车零部件、航空发动 机、船舶机10 积分 | 234 页 | 2.05 MB | 7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三季度合订本)系统设备性能提 升和优化集成配置技术,攻克高效低成本绿色制氢关键技术,降低整套 系统成本,可实现产业化示范。 考核主要指标:电解制氢系统电流密度≥4000 安培/平方米,直流 能耗≤4.2 千瓦时/标准立方米;可适配可再生能源制氢,可再生能源接 入比例不低于 50%;功率变化响应速率>10%/s,功率波动 20%-120%范围内 稳定运行,单套设备产氢量 1000 ㎥/h,氢气纯度≥99 具体通知 如下: 一、政策内容 (一)“煤改电”运行政策。2024-2025 采暖期不执行阶梯电价, 执行每日 20 时至次日 8 时 0.3 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同时,给予 0.2 元/千瓦时的补贴,最高补贴电量 8000 千瓦时/户,由市、区财政按 4: 6 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对于采用空气源热泵、电锅炉等电 力供热设备整村集中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参照“煤改电”政策执行,由 万元奖励;支持创建“灯塔工厂”,给予最高 300 万元奖励;支持创建“可持续灯塔工厂”,给予最高 400 万元奖励。对 装机 0.5 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 不超过 0.3 元/千瓦时的投资运营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 2 年。对符合条 件的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按照不超过其绿电交易价格中所含的绿色电力 环境价值费用的 50%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最高 10 万元。推 动10 积分 | 359 页 | 4.49 MB | 7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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