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SZSD08 0005—2024内河智慧港口 信息化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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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5.240 CCS L 67 SZSD 数 字 山 东 工 程 标 准 SZSD08 0005—2024 内河智慧港口 信息化建设指南 Inland smart port——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guide 2024 - 04 - 15 发布 2024 - 06 - 01 实施 济宁市大数据中心 发 布 SDSZ08 0005—2024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济宁市大数据中心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济宁市大数据中心、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娜、万海霞、张亚、杨景军、张英明、石国安、高峰、陈爽爽、胡羽蝶、车 希良、侯东海、薛乃玉、杨永刚、赵广申、马慧卿、程磊、陈帅、杨宝珠、李建、熊瑞、郭蕾。 SDSZ08 0005—2024 1 内河智慧港口 信息化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内河智慧港口信息化建设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内河智慧港口信息化项目的新建和改扩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 50174-2017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港口 port 位于海、江、河、湖、水库沿岸,具有水陆联运设备及条件以供船舶停泊、装卸货物、上下旅客、 补充给养的场所。 3.2 智慧港口 smart port 以现代化基础设施设备为基础,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等新一代信息 技术与港口运输业务深度融合为核心的现代新型港口。 3.3 支撑平台 support platform 向智慧港口各类应用提供支持的中间平台。 3.4 智能闸口 intelligent gate 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系统,对集装箱码头的出入口进行智能化管理与监控的成套集成化设备。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GV:自动导引运输车(Automated Guided Vehicle) BIM: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SDSZ08 0005—2024 2 ECS:设备调度与控制系统(Equipment Control System) GI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IC: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 IGV:智能引导运输车(Intelligent Guided Vehicle) OCR:光学字符识别(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 TOS:码头操作系统(Terminal Operation System) 5 建设内容及总体框架 5.1 建设内容 内河智慧港口信息化建设宜由信息基础设备设施、应用支撑环境、基本应用、专项应用组成。 a) 信息基础设备设施主要包括监测设施、通信传输设施、数据中心设备、控制与服务设施、供配 电设施和照明设施。 b) 应用支撑环境主要包括数据中心管理平台、业务支撑环境、数据服务平台等。 c) 基本应用是面向港口生产经营及运维的基础业务开展的智慧化应用,主要有集装箱、散货、件 杂货、液体化工等不同类型的码头应用。 d) 专项应用是面向不同专业化码头的特定任务开展的智慧化应用需求和根据技术发展趋势适度 开展的专业场景、创新场景等应用。 5.2 总体框架 内河智慧港口信息化建设总体技术框架见图1。 图1 内河智慧港口信息化建设总体技术框架图 6 信息基础设备设施 SDSZ08 0005—2024 3 6.1 总则 6.1.1 内河港口的信息基础设备设施宜以港口作业区为单位进行建设,包括通信传输网络、数据中心 设备、现场监测感知设备、基础设备的智能控制、流程控制以及装卸设备的智能化建设或改造。 6.1.2 各类信息基础设备设施宜优先采用信创产品。 6.1.3 通信传输设施、供配电设施、基础支撑结构等宜根据设施扩容要求等因素适当扩展。 6.1.4 各内河港口宜建立自己的数据中心,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自建或租用,数据中心机房宜按照 GB 50174 的要求执行。 6.1.5 数据中心的基础设施宜包含主机及存储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宜采用云技术架构,按照满足智 慧港口业务发展需求建设。租用公有云资源建设的,可按照当年业务发展需求建设,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6.1.6 采用数据通信技术,建设保障智慧港口支撑平台运行、传输、交换、管理和控制的传输网络。 同城不同港区宜设置专用通信链路与中心机房连接,且至少采用两家运营商网络链路。 6.1.7 内河智慧港口信息化系统宜配置相应的网络安全、信息安全设备,信息安全的建设与监督管理 宜按照 GB/T 22239 要求,合理确定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并选择相应的安全设备。各物联网设备、视频 监控设备、其他设备接入网络时宜按照 GB/T 22239 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策略。 6.1.8 宜利用 5G、WiFi6 等技术,对港区进行无线覆盖,主要设备网络通信延迟小于 20ms。 6.1.9 宜配置网络管理系统,对港区的有线网络、无线网络及相关的 IT 基础设施进行管理。 6.1.10 宜设置区域基准时钟,为信息系统提供同步源,且配置北斗授时模块及备用授时模块。 6.1.11 宜在保证智慧港口支撑平台所需计算和存储能力的基础上选择采用自建机房或购买服务,中心 机房的设置宜不低于 GB 50174-2017 中规定的 C 级标准。整个机房工程,宜包括信息接入机房、有线电 视前端机房、信息设施系统总配线机房、智能化总控室、信息网络机房、用户电话交换机房、消防控制 室、智能化设备间等,以及生产指挥中心、中控室、设备远程操作中心、安防监控中心、应急响应中心 等。 6.1.12 根据工艺流程要求,宜配置满足货物装卸、堆存、分拣、混配、中转联运等功能的智慧化终端 设备。 6.1.13 宜设置专用生产指挥调度中心作为智慧港口监控、指挥、调度和业务连续性运行的场所,含日 常值班和应急指挥等。 6.2 环境感知检测设备 宜在港区内包括码头前沿、堆场、出入口等重点区域部署环境感知终端、智能传感器、智能摄像机、 无线通信终端、无线定位终端等数字化工具和设备,融合图像识别、振动感知、声音感知、射频识别、 电磁感应等关键技术,实现港区现场数据的全面采集,实时感知生产过程和关键装备运行数据和状态。 6.3 智能视频监控系统 6.3.1 宜在货物堆存区、装卸区(码头、铁路、汽车)、货物出入口(闸口)、人员进出通道、库内 区间通道、围网(墙)等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进出、人员进出、货 物储存情况、货物装卸和作业过程。 6.3.2 宜对自动传输和装卸设备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进出、自动传 输和装卸的作业过程。 6.3.3 宜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所配置的视频监控摄像头能显示人员 的活动情况,面部特征的有效画面不少于监视显示画面的 1/60,能有效识别寄递物品的主要特征,实 现移动侦测。 SDSZ08 0005—2024 4 6.3.4 宜在生产用房与外相通的出入口、生产指挥调度中心、中心计算机房及设备控制机房处设置出 入口控制装置。 6.3.5 宜在生产用房的集中人员出入口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配置通道式闸机、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及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且通道式闸机支持人脸识别通行功能。 6.3.6 根据使用需求在生产用房内可设置信息发布显示屏。 6.3.7 堆场宜建立通道出入卡口,配置摄像头或 RFID 读取设备,识别车辆信息并与生产信息系统联网, 实现进出场地货品载运车辆备案信息判断的功能。 6.3.8 宜建设视频智能分析功能,用于人脸识别、入侵检测、安全生产检测等应用。 6.3.9 宜建设视频统一管理平台,支持主流厂商的摄像头,使用统一的结构支持不同的设备和下级平 台。提供开放平台,接口标准,可以基于平台的开放能力进行部署和开发。支持在远距离及相互孤立的 各级机构之间实现数据共享。 6.3.10 宜能存储至少 90 天的所有摄像机视频画面。 6.4 智能装备与自动化装卸流程 6.4.1 集装箱码头宜对岸桥、场桥(轮胎吊、轨道吊)、水平运输设备(集卡等)等装卸设备进行智 能化建设及改造,实现装卸设备的远程遥控操作或自动化操作,且智能集卡具备自主行驶、自动规划路 径、智能避障、精准停车等功能。 6.4.2 专业的干散货码头宜对装船机、卸船机、堆取料机、装车楼、翻车机等装卸设备进行智能化建 设及改造,实现装卸设备的远程遥控操作或自动化操作。 6.4.3 通用散杂货码头宜对门机进行智能化建设及改造,实现门机的远程遥控操作或自动化操作,宜 建设地磅无人系统。 6.4.4 宜建设各港区的控制系统,包括散货码头流程控制系统、洒水抑尘控制系统、自动化集装箱码 头设备调度控制系统,以及通用的照明控制系统、变电所监控与管理系统、火灾报警与消防控制系统、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雨污水自动处理系统、雨水泵站控制系统等,根据不同的码头类型,宜设置相应控 制系统。用于生产作业的散货码头流程控制系统、自动化集装箱码头设备调度控制系统宜将所有装卸设 备统一调度、有序运营、实时监控,提升管理水平。 7 应用支撑环境 7.1 地理信息系统(GIS) 7.1.1 宜配置全港的地理信息系统(GIS),为各种业务应用提供统一的 GIS 平台,且基于三维 GIS、 倾斜摄影、高分遥感、高精度地图等技术,实现港区设备设施的三维建模以及综合显示生产运营及设备 状态信息。 7.1.2 智慧港口业务系统设计、建设、应用过程中宜根据需求合理选择地理信息数据精度。 7.1.3 高精度地图数据模型除满足地理信息数据以外,宜结合虚拟现实技术实现港区设施、装卸设备、 船舶、流动机械(包括集卡、装载机等)模型,具备辅助完成高精度定位功能及道路引导的能力。 7.1.4 高精度地图精度宜达到厘米级,可支持车辆、设备的精准标定与显示。 7.1.5 高精度定位宜采用北斗系统,为服务对象提供精准的空间定位,为智慧港口各类传感器提供精 准的定位增强信息,且能够通过提供空间连续覆盖的定位增强信息,支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高精度定 位,定位精度小于 50cm。 7.1.6 新建港口作业区宜建设 BIM 信息模型,已建港口作业区可建设 BIM 信息模型。BIM 信息模型宜 具备轻量化提取处理和二次开发能力。 SDSZ08 0005—2024 5 7.1.7 基于 BIM 术的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宜以 BIM 模型为载体,实现港口所有建筑物及设备的设计、 建造、装配、验收、运营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工程项目人员、工程机具、工程材料、工程动态进度 数据、工程档案的管理应用,并为港口运营期的业务应用提供数字化交付成果支撑。 7.2 视频汇聚平台 7.2.1 宜建设具备视频图像资源汇聚、视频图像资源调用、视频图像信息查询检索等服务能力的视频 汇聚平台,并实现与上级视频监控平台之间的数据交互。 7.2.2 视频汇聚平台宜具备基于视频的事件检测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入侵检测、交通拥堵、火灾检测 等。 7.3 物联网平台 宜建设智慧化设备信息互联的物联网平台,并搭建集感知、采集和监视于一体的感知监控系统,提 供对港区内各专项管理的数据共享服务,满足港区内安全高效生产、绿色运营监控、应急管理、封闭化 管理、运输车辆管理、智能水平运输、能源管理、环境管理等的要求。 7.4 数据服务平台 7.4.1 总则 数据服务平台宜具备数据汇交整合功能,提供统一的集成服务和应用服务,在用户界面、应用系统 和数据等多层次实现集成。其功能模块包括: a) 数据汇交整合:按照港区业务相关要求,完成感知数据、基础数据、业务数据等多源异构数据 的采集、抽取、清洗、转换和装载入库,并建立数据资源目录,提供统一的数据访问接口,包 括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等应急救援的数据访问接口; b) 集成服务:提供统一用户权限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消息服务、统一日志服务等; c) 应用服务:面向各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企业档案信息服务、电子地图服务等; d) 外部接口:提供统一的用户界面、应用系统和数据开发等外部接口。 7.4.2 数据采集与接入 7.4.2.1 通过部署环境感知终端、智能传感器、智能摄像机、无线通信终端、无线定位终端等数字化 工具和设备,融合图像识别、振动感知、声音感知、射频识别、电磁感应等关键技术,实现港区环境数 据、装卸装备状态信息、工况参数、货物商检分析数据、输送自动化监测数据、移动巡检数据等生产现 场数据的全面采集,实时感知生产过程及关键装备运行数据和状态。 7.4.2.2 数据资源与质量管理应用宜具备数据质量监控、评估、抽样审核、校验、更正等质量审核及 校验功能,及数据供方标识、数据防篡改和抗抵赖等功能。 7.4.3 数据存储与备份 7.4.3.1 宜对港口业务系统所涉及的各类别数据资源的存储生命周期、存储方式等做相关要求。 7.4.3.2 宜实现港口基础设施数据、地理信息数据、设备监测数据、商务收费数据、业务数据等不同 类型数据的存储和访问。 7.4.3.3 宜根据数据重要程度合理设置数据存储周期,且做好数据备份,定期开展数据备份恢复测试。 7.4.4 数据交换平台 7.4.4.1 宜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整合不同运输方式的信息资源实现信息汇聚与共享。 SDSZ08 0005—2024 6 7.4.4.2 宜具备稳定、安全、可靠并且适应多式联运业务要求的信息交换能力,并能提供及时、准确、 可靠的信息服务。 7.4.4.3 宜满足系统功能要求,宜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数据交换协议和数据规范,预留后续开发接口 能力。 7.4.4.4 宜提供数据质量控制功能,包括数据校验、异常处理和数据清洗等,确保交换的数据符合规 范和标准。 8 基本应用 8.1 总则 8.1.1 基本应用主要包括面向生产操作、运营与维护所需的系统。宜涵盖码头生产作业的全过程,并 对码头生产作业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动态的管理和控制。 8.1.2 基本应用根据不同类型码头,宜至少涵盖商务管理、机房管理、生产计划、智能调度、生产实 绩管理、堆场理货、设备管理、节能环保管理、安全质量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 8.2 集装箱码头应用 8.2.1 集装箱码头应用系统宜具有以下功能。 a) 装卸船管理功能: 1) 进行船舶配载,生成装卸船计划; 2) 根据装卸船计划制定人力和机械设备的配备计划; 3) 装卸船操作管理; 4) 装船完毕生成积载清单和出口船图; 5) 卸船完毕生成已卸船集装箱清单; 6) 船舶过驳计划。 b) 堆场管理功能: 1) 建立场位图,定义堆场区、行、列、层以及相关设施代码; 2) 显示堆场内集装箱分布及集装箱的详细信息,实时跟踪集装箱动态; 3) 生成进口集装箱堆存计划、出口集装箱堆存计划和空箱堆存计划; 4) 生成集装箱移动计划; 5) 集装箱查询修改; 6) 集装箱锁定; 7) 单箱查询; 8) 修箱移箱记录; 9) 在港停时统计。 c) 闸口管理功能: 1) 进港闸口收箱预约、收箱管理及收箱统计; 2) 出港闸口提箱预约、发箱管理及发箱统计; 3) 闸口管理; 4)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管理。 d) 船舶管理功能: 1) 根据船期预报和确报信息,制定船舶靠泊计划; 2) 管理船舶静态资料和动态资料,记录船舶作业情况; SDSZ08 0005—2024 7 3) 图形化显示船图。 e) 电子数据交换功能: 1) 实现与船公司及代理、货主及货代、理货、政府监管部门、港口码头、物流企业、运输公 司等相关单位的电子报文传输; 2) 电子报文的内容包括船期表报文、挂靠信息报文、船舶离港报文、舱单报文、船图报文、 集装箱装/卸报文、集装箱残损报文、集装箱溢卸报文、集装箱短卸报文、危险品通知报 文、危险品清单报文、装箱单报文、集装箱进/出门报文、集装箱堆存报文、正式订舱报 文、订舱确认报文、装箱指示报文、关检申报单报文、关检答复报文、货物报告报文、申 请作业计划报文、作业计划答复报文等。 f) 拆装箱管理功能: 1) 拆箱、装箱预约; 2) 提箱申请、交箱申请; 3) 装箱操作、拆箱操作; 4) 生成拆装箱报表; 5) 仓库管理。 g) 生产报表管理功能: 1) 生成码头单日作业简报; 2) 生成岸桥作业效率报表; 3) 生成装卸按箱代统计报表; 4) 生成按船舶公司统计报表; 5) 生成集装箱作业量统计报表; 6) 按箱货物统计; 7) 生成生产综合箱量完成一览表。 8.2.2 自动化集装箱码头的业务应用系统主要针对港口集装箱装卸作业,宜由以下系统组成,通过系 统组成部分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业务操作以及信息数据的交换和共享。 a) 集装箱码头操作系统(简称 TOS)宜有生产计划、作业调度、作业交互控制、数据报表自动生 成以及信息管理等功能,满足现场作业工况的计划与作业调度、设备操作的科学性,实时监控 集装箱码头全场作业信息,同时具备快速配置 EDI 接口的能力,确保信息高效互通。 b) 设备控制系统宜有设备运行状态与故障监控、作业调度指令接收与下达等功能,满足集装箱码 头作业的设备控制管理,并调度指挥设备完成现场作业。 c) 数据中心宜有采集抽取各类有价值信息的功能,并形成主题数据库与知识库,满足港口集装箱 作业大数据分析的需要。 d) 监管系统宜有监管的信息交互功能,满足海关、海事、边防等单位的监管要求。 e) 线上营业大厅宜有业务受理、信息查询、结算支付等功能,满足客户线上办理业务的要求。 f) 理货系统宜有核实集装箱信息、验明溢短残损等功能,满足集装箱理货交接的要求。 g) 冷箱远程系统宜有对现场冷藏箱温度远程抄表、监控预警等功能,满足港口堆存冷藏集装箱的 管理要求。 h) 视频监控系统宜有对整个集装箱码头作业区域、作业状态的视频显示功能,满足港口集装箱作 业、口岸监管的要求。 i) 电子海图平台宜有船舶在近海区域及靠泊过程中的动态轨迹跟踪显示和查询的功能,满足港口 集装箱作业对船舶动态的管理要求。 j) 气象平台宜有多气象要素全天候天气信息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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