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零碳产业园配套新能源规划编制规范的园 区),单位能耗碳排≤0.6 t/tce(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 万 tce 的园区),清洁能源消费占比≥80%, 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比例≥35%。 配套新能源可参考绿电直连模式,优先构建“风光储氢”“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多能互补系统。 除零碳产业园配套新能源绿电供给外,园区应优先通过所在区域内的电力交易市场进行绿色电力 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就地就近消纳。 应明确零碳产业园的名称 NB/T 31147 对测风数据的要求; d) 光伏场址周边的长系列(10 年以上)太阳能辐射资料和气象站的气象资料,资料应满足 GB/T 37526 与 NB/T 10353 要求; e) 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的风能资源观测数据与太阳能辐射数据应收集同一时段 8760 h 数据进行 资源评估; f) 新能源规划场址的水文、工程地质和交通运输资料; g) 如进行水电(含抽水蓄能)、生物 案进行全年 8760 h 生产模拟计算,并按典型日、月、年绘制相应模拟曲线,保障新能源出力曲线与园区负荷曲线 的良好匹配;根据 8760 h 生产模拟结果,优化储能充放电策略,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对于风光制氢等 能够主动响应、快速调节的负荷,建议以 15 min 或更小时间尺度进行生产模拟分析。 9.2.4 结合区域电网情况,分析园区接入后对电网调峰的影响,调峰能力分析应符合 DL/T 2668。20 积分 | 15 页 | 380.33 KB | 17 天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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