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零碳产业园配套新能源规划编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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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00.99 CCS A 02 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4265—2026 零碳产业园配套新能源规划编制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preparation of new energy planning report for zero-carbon indusrtial park 2026-01-15 发布 2026-02-1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4265—2026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3 5 基础资料 ........................................................................... 3 6 园区负荷 ........................................................................... 4 7 新能源建设条件 ..................................................................... 4 8 新能源建设方案 ..................................................................... 6 9 新能源接入系统方案 ................................................................. 7 10 综合能源管控系统建设方案 .......................................................... 8 11 外部影响评价 ...................................................................... 8 12 投资匡算及效益初步分析 ............................................................ 8 13 保障措施 .......................................................................... 8 14 结论及建议 ........................................................................ 9 15 规划报告目录 ...................................................................... 9 附录 A(规范性) 规划报告编制目录(各单位根据各自内容添加目录) ....................... 10 DB15/T 4265—2026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河北 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 司、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通信公司、内蒙古现代能源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 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荣波、熊力、张涵、梁威、李炉锋、汪阳、郭诚朴、冀昊、陈大勇、张凯华、 杨芝雄、张文、张云龙、朱子钊、王杰、郭珍妮、贾向春、涂伟伟、段超月、冯任卿、索志刚、范茜勉、 张立伟、廖佳思、康慨、唐畅、郑开琦、罗咏、张云龙、缪翼军、韩雨彤、银坚、齐本亮、洪扬、刘伟 庆、于明辉、戴月涛、祝贺强、华志鹏、殷仁豪、王强杰、王伊晓、陈云辉、陈波波、宾雪、朱朱、赖 小垚、张家杭、刘宇恒、王薇、郭磊、孟令强、齐云、于海峰、徐广瑞、胡帅。 DB15/T 4265—2026 1 零碳产业园配套新能源规划编制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零碳产业园配套新能源规划报告编制的总体要求、基础资料、新能源建设条件、新能 源建设方案、外部影响评价、保障措施、结论及建议等。 本文件适用于零碳产业园配套新能源规划报告编制。低碳产业园配套新能源规划可参照执行。新能 源发电包含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其他新能源利用形式可参照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8710 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 GB/T 19963.1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第1部分:陆上风电 GB/T 19964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 37526 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 GB/T 44241 虚拟电厂管理规范 GB 51048 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DL/T 2584 增量配电网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DL/T 2668 电力系统调峰能力评价技术规范 JJF(蒙) 042 零碳产业园计量评价规范 NB/T 10353 太阳能发电工程太阳能资源评估技术规程 NB/T 31098 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规程 NB/T 31147 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技术规范 NB/T 32035 光伏发电工程沙尘天气影响评估技术规范 NB/T 32046 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规程(附条文说明) DB15/T 2748 绿色电力应用评价方法 DB15/T 2948 零碳产业园区建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44241-2024、NB/T 31098-2016、NB/T 32046-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零碳产业园 zero-carbon park 也称“零碳园区”或“碳中和”园区,通过规划、设计、技术、管理等方式,使园区内生产生活活 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近零”水平,并具备进一步达到“净零”条件的园区。 DB15/T 4265—2026 2 风能资源理论储量 theoretical reserve of wind energy resources 指定区域内某一高度风能资源总量。 [来源:NB/T 31098-2016,2.0.2] 风能资源潜在开发量 exploitable reserve of wind energy resources 扣除由于显著自然地理因素,以及由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人文社会因素使开发受限的区域 后的风能资源理论储量。 [来源:NB/T 31098-2016,2.0.3] 风电技术可装机规模 technical installment capacity of wind energy 扣除由于技术限制而难以实现经济开发的年平均风功率密度过低的区域,同时,也折减掉由于现有 风电机组设备技术限制而减少的装机容量后的潜在开发量。 [来源:NB/T 31098-2016,2.0.4,有修改] 光伏技术可装机规模 technical installment capacity of solar energy 基于太阳能资源水平、地形地质条件和法律法规要求,可开发的容量。 [来源:NB/T 32046-2018,2.0.1,有修改] 新能源利用率 effective utilization Rate of new energy 在新能源发电过程中,实际被有效利用的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 绿电 green power 也称绿色电力,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 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 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 虚拟电厂 virtual power plant;VPP 通过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智能计量以及优化控制技术,将分布式电源、分布式储能、可调节负荷 等分布式资源进行集成,构成能响应电网需求、参与电力市场运行或接受电网调度的系统。 [来源:GB/T 44241-2024,3.1] DB15/T 4265—2026 3 绿电直连 direct green power supply 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 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 4 总体要求 应贯彻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符合所在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新能源 发展规划,符合零碳产业园总体规划。 园区应符合相应级别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单位能耗碳排≤0.2 t/tce(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20 万 tce~100 万 tce 的园区),单位能耗碳排≤0.3t/tce(年综合能源消 费量≥100 万 tce 的园区),清洁能源消费占比≥90%。自治区级零碳园区目标指标体系要求:园区年 综合能源消费量≥20 tce,单位能耗碳排≤0.4 t/tce(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20 万 tce~100 万 tce 的园 区),单位能耗碳排≤0.6 t/tce(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 万 tce 的园区),清洁能源消费占比≥80%, 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比例≥35%。 配套新能源可参考绿电直连模式,优先构建“风光储氢”“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多能互补系统。 除零碳产业园配套新能源绿电供给外,园区应优先通过所在区域内的电力交易市场进行绿色电力 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就地就近消纳。 应明确零碳产业园的名称、性质、范围及产业定位、规划规模、规划基准年等。 应结合园区总体规划及产业发展情况,合理确定配套新能源的建设布局、建设规模、规划期限、 建设时序。 零碳产业园应因地制宜优先利用园区内的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不足部分再利用园区周边土地 开发建设新能源。 零碳产业园如具备与水电(含抽水蓄能)、生物质、地热、太阳能热发电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结合 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与之相融合的建设方案。 零碳产业园如配套建设增量配电网,所配套新能源可就地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并结合“绿电直 连”“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微网”等模式,提升绿电消费比重。 应按照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相关要求,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在实现电力消费绿色低碳的同 时,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灵活可调。 5 基础资料 应收集零碳产业园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概况及发展规划、能源现状及发展规划、新能源发电相关 政策等资料。 应收集零碳产业园相关政策文件、发展现状情况、总体规划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园核心区、 配套区的范围边界,规划基准年、近期、中期和远期的目标年份等)、企业入驻协议等资料。 应收集零碳产业园所在地区的电力系统概况及发展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及发展规划,以及环境保 护、水土保持、林草分布、矿产资源分布、军事涉地、文物保护、机场净空等专项资料。 应收集零碳产业园所涉及产业的用电政策、产业类别情况。 应收集下列各类专业资料: a) 新能源场址地形图资料,风电场址比例尺不宜小于 1:50000,光伏场址比例尺不宜小于 1: 10000,或满足规划要求的遥感影像资料。对于地形条件较复杂的光伏场址,宜收集更大比例 尺的地形图;对于建筑光伏发电系统,还应收集建筑物平面图、立面图、建筑荷载等相关资料; DB15/T 4265—2026 4 b) 风电规划场址周边的长期测站资料。长期测站资料应包括测站基础数据、气象特征参数、灾害 评估数据,以及近 30 年历年各月平均风速、风向数据等。测站基础数据宜包括测站位置、高 程、周围地形地貌、周边建筑物状况、观测项目及仪器、数据记录方式以及场址变迁情况; c) 风电规划场址周边实地风能资源观测数据及其分析资料,实地测风时间不宜少于一年,数据应 满足 GB/T 18710 与 NB/T 31147 对测风数据的要求; d) 光伏场址周边的长系列(10 年以上)太阳能辐射资料和气象站的气象资料,资料应满足 GB/T 37526 与 NB/T 10353 要求; e) 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的风能资源观测数据与太阳能辐射数据应收集同一时段 8760 h 数据进行 资源评估; f) 新能源规划场址的水文、工程地质和交通运输资料; g) 如进行水电(含抽水蓄能)、生物质、地热、太阳能热发电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开发应收集前期 项目规划相关资料; h) 零碳产业园区负荷有关资料。 宜收集下列各类专业资料: a) 风电规划场址周边已有风能资源宏观评估资料。宏观评估资料可包括风能资源普查、详查,风 电开发规划等资料; b) 光伏规划场址已有的太阳能资源分析成果和区域光伏发电的运行资料; c) 光伏规划场址的实地太阳能资源观测数据及其分析资料。 6 园区负荷 应对零碳产业园区能源需求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热(冷)能等方面。 应对零碳产业园区规划基准年负荷现状情况进行分析,应包括零碳产业园区存量负荷的负荷等级、 负荷类型、负荷特性、年用电量等。 根据零碳产业园新增负荷用电需求、建设进度及投产时序,按规划期限分别进行近、远期预测。 近期负荷预测应依据园区产业入驻情况、绿电替代新增负荷;远期负荷应结合园区功能定位、规划规模、 产业发展方向、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进行预测。 负荷特性预测应在园区新增负荷典型运行方式基础上,结合园区负荷检修周期情况,按照日、月、 年进行负荷特性分析。根据园区内负荷类型,分类分析负荷调节能力,包括负荷调节方式、调节范围、 调节速率、调节时段等。 园区内制氢(氨醇)用电负荷应详细描述制氢(氨醇)工艺、制氢(氨醇)规模、储氢规模、应 用场景、调节能力等。 7 新能源建设条件 风能资源 7.1.1 应根据收集到的风能资源宏观评估资料和实地观测数据资料,说明规划涉及区域风能资源所采 用的评估工具与方法。 7.1.2 应根据实地观测数据,必要时结合中尺度数值模拟分析,说明规划涉及区域的风能资源特点及 分布状况。 7.1.3 规划涉及区域风能资源分布状况宜采用风能资源理论储量、风能资源潜在开发量、风电技术可 装机规模等评估参数,以及能量密度或风速色斑图描述。 DB15/T 4265—2026 5 7.1.4 应根据规划风电场周边长期测站资料及其风能资源评价成果,分析当地风况年变化及季节变化 规律,评价风能资源,绘制长期测站的近 30 年风速年际变化直方图和风速年内变化直方图。 7.1.5 应根据规划风电场场址区域的现场实测测风资料,分析并评价规划风电场场址的风能资源,推 算预装风电机组轮毂高度的风能资源,绘制风电场场址区域测站的测风年风速和风功率密度日变化曲 线图,以及风向和风能玫瑰图。 7.1.6 当规划风电场位于凝冻、沙尘、雷暴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区域时,应根据长期气象资料,初步分析 并评价灾害性天气影响,。 7.1.7 测风数据的采集、检验、订正、处理和风能资源的分析、评估应符合 GB/T 18710 与 NB/T 31147 的规定。 7.1.8 应提出风能资源分析及评价结论。 太阳能资源 7.2.1 应提供太阳能资源分析所采用的数据来源,论证数据的可靠性。 7.2.2 应分析规划区域的太阳能资源特点及分布状况,提出该地区太阳辐射年际变化及年内变化规律, 并绘制太阳辐射年际变化直方图、太阳辐射年内变化直方图、各月典型日辐射变化折线图和年辐射量色 斑图。 7.2.3 太阳能资源数据的采集、分析、评价应符合 GB/T 37526 与 NB/T 10353 的规定。 7.2.4 当规划场址面临频繁的沙尘、冰雹、雪灾、洪水等水文气象灾害时,应根据长期气象资料,初 步分析并评价灾害影响,光伏发电工程沙尘天气影响评估应符合 NB/T 32035。 7.2.5 应提出太阳能资源分析、光伏技术可装机规模及评价结论。 场址选择与建设条件 7.3.1 应根据园区及其周边风能、太阳能资源分布状况和特点,初拟具备开发潜力的新能源场址,并 综合下列因素推荐新能源规划场址: a) 场址的选择应符合既有管理政策,且与有关发展规划相协调,包括区域开发规划、土地利用规 划等,并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草分布、矿产资源分布、军事涉地、文物保护、机场净 空等专项规定与要求; b) 场址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工程安全要求,注意避让敏感对象,主要包括居民区、厂矿设施、机场、 铁路等; c) 场址的选择应考虑工程建设成本因素,宜避免不良地质区域、运输或施工困难地域; d) 园区内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的选址,需充分考虑与其周边建筑设施的相互影响; e) 太阳能热发电工程场址区年太阳法向直射辐射总量不宜低于 1600 kWh/(m 2·a),还应考虑水 源、辅助能源等因素; f) 场址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园区的发展规划、用电负荷特性、绿电需求及电网调节能力等因素,并 与配套送出工程规划相衔接。 7.3.2 应拟定各规划新能源场址范围,绘制场址范围图和地理位置示意图,并估算场址面积。 7.3.3 应说明规划场址的建设条件,包括下列内容: a) 地形、地貌条件,分析坡度、朝向、地表植被及障碍物、周边地形及建筑物对后续设计的影响; b) 规划场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及主要工程问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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