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转型管理 参考架构》GBT 45341-2025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国信数字化转型技术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点亮智汇科 技(北京)有限公司、中关村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联盟、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 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点亮航途(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工业互联网 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威海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究中心、中国企业联合会、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大数据分析与 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北京大学长沙计算与数字经济研究院、北京大学重庆大数据研究院、中国核 能行业协会、西北工业大学、中国融通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 限公司、中广核智能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石化盈科信息技 术有限责任公司、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卡奥斯工业智能研究院(青岛)有限公司、广联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美云智数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数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汽研汽 车工业工程(天津)有0 积分 | 71 页 | 21.50 MB | 6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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