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四季度合订本)市, 按照临海市政府政策规定为相关企业提供上市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 市金融工作中心、市工投集团) 十五、强化土地要素支撑 聚焦土地供应,加大氢能项目用地计划保障力度,统筹用地审批、 空间规划、土地供应和登记办理,提供从选址到供地“一条龙”服务, 积极引导氢能企业和项目集中布局,对氢能产业项目用地给予积极支 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十六、附则 本扶持政策适用于我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氢能相关领域研 18.加强空间规划统筹。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协调作用, 落实“多规合一”,将加氢站、制氢厂、充换电站等新能源项目 专项规划建设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为项目建设提供空间保障。建 成区应结合城市功能优化和城市更新等统筹规划,支持盘活利用现有 加油站改(扩)建加氢、充换电等新能源设施。鼓励新布点加油站同步 规划建设加氢、充换电等新能源设施。 19.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 EESIATEL:010-58460051EMAIL:eesia@eesia.cn 1.降低用地成本。落实关于工业用地、经营性用地等土地出让管 理的若干规定,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用地清单制,降低企业初始 用地成本。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中 的共享共用。建立“土地超市”,为投资企业提供“一站式”选地购 地平台。对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工业项目用地,在首次缴纳 不低于 50%的土地出让价款后,可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 积分 | 159 页 | 2.13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一季度合订本)局、市国资委、 国网芜湖供电公司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三、做好项目用地要素保障 加强对集中式光伏电站国土空间、用地指标保障,对已纳入光伏发 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积极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符合建设条 件的,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属地政府应在光伏电站项目土地利用、施工 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支持光伏电站配套送出 工程建设,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规定, 推广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支持在符合政策的 农作物大棚、农业管理用房屋顶、可利用空地建设光伏设施,发展低碳 零碳农业模式。鼓励设施畜(禽)养殖业结合牧业生产,在畜(禽)舍 上方建设光伏设施。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落实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 和湿地保护管控、严守生态红线基础上,支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的滩涂、水域稳妥推进光伏设施建设。鼓励在养殖鱼塘等水面建设渔光 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10 积分 | 215 页 | 1.90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二季度合订本)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牵头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 21.对家电生产、销售、回收、处理企业,新建废旧家电回收站、回 收运输中转站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做好规划和用地保障;废旧 家电回收企业、具备资质拆解企业等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小型微 利企业的,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减半征收房产税、城 镇土地使用税。(10 积分 | 234 页 | 2.05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三季度合订本)提升以旧换新便利水平。鼓励各地对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给予补贴。加 快实施绿色产品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市商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 责) 八、加强资源要素保障。按照《划拨用地目录》要求,将交投点、 中转站、分拣中心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以政府划拨 用地方式保障用地需求。统筹有限资源,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 用产业基地、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保障再生资源回收车辆合 理路权,对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满足正常通行需求。10 积分 | 359 页 | 4.49 MB | 5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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