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工信部《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结合应用场景的实际需求,提供产品碳足迹核算过程、结果等。 碳核查支撑。支持碳排放核算的过程数据和原始凭证追踪和 溯源,实现碳排放报告在线自动生成,完成碳核查相关材料汇集 和导出。 碳资产管理。实现对各类碳资产(如碳配额、国家核证温室 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等)的分析展示,支持对某一履约周期的碳配 额录入,对新一个履约周期的碳配额测算等,对配额指标使用情 况开展预测预警。 三、技术方案 (一)系统架构 根据信息系统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要求,设计工 方式,确保 各类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和高效利用。 鼓励工业企业和园区根据实际需求,以国际国内相关权威碳 排放因子为基础,不断积累聚集本土碳排放因子数据,逐步构建 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加强与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衔接。 (五)模型组件 加强能效对标、企业碳排放核算、产品碳足迹核算、园区碳 排放核算等算法模型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要求的衔接统 一。鼓励工业企业和园区依据业务需求开发模型组件。 企业碳排放核算模型。实现对工业企业碳排放量进行核算与 分析。模型设计应根据应用场景,符合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 要求(GB/T32151)系列国家标准、生态环境部《企业温室气体 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和相关行业碳排放核算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等要求。 产品碳足迹核算模型。实现对产品碳足迹进行核算与分析。 模型设计应符合相关国际规范,符合《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 6 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及对应细分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10 积分 | 7 页 | 169.17 KB | 5 月前3
电力市场化改革全景图:寻找系统成本最优解1-2025年 2026年 征收范围 首批纳入钢铁、铝、电力、水泥、化肥、有机化学品、塑料、氢和氨行业。 核算范围 直接排放和外购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欧盟CBAM管制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欧盟ETS所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相对应,即 二氧化碳(CO2)、氧化亚氮(N2O)和全氟碳化物(PFCs)。 核算方式 电力采用默认值计算,其他进口产品采用实际排放值计算。 如果在进口货物时无法获得10 积分 | 41 页 | 2.27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三季度合订本)展园区和企业碳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推动园区和企业的能耗和碳排放监 测,鼓励企业开展碳排放核查、碳资产管理和产品碳足迹管理,试点园 区开展碳排放核查、碳足迹核查的企业分别达到 10%以上。试点工厂着 力开展温室气体自主减排,剩余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采用方案要求进行碳 抵消。鼓励园区建设碳管理平台,探索碳监测、碳减排、碳资产、碳信 用、碳普惠、碳金融服务和环境信息披露工作。鼓励园区搭建新型智能 微电网管理系统实现各类 内,主动开展碳排放 状况核查或温室气体核查并获得《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温室气体核查 声明/证书》的企业或机构,按实际委托费用的 50%给予最高不超过 3 万 元一次性补贴。(易申快享) 1.支持条件 (1)工商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内的企业或机构; (2)政策实施之日起,主动开展碳排放状况核查或温室气体核查并 获得《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温室气体核查声明/证书》。 (3) (3)《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制和《温室气体核查声明/证书》发证 机构需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具有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相 关认证资质的机构,可在官网 .cn 公开查询,且具有 5 个及以上温室气 体核算成功案例,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严 重失信名单。服务内容为开展碳核算服务,编制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等。 2.支持标准 按出具《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温室气体核查声明/证书》实际委托10 积分 | 359 页 | 4.49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二季度合订本)十七、推行碳减排激励 鼓励氢能产业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碳普惠方法学,科学开展碳减 排效应核算和计算,用于清洁低碳制氢认证和其他相关认证。探索将清 洁低碳氢能相关减排量纳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科学路径。研 究支持将清洁低碳氢能终端应用相关减排量纳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市场的激励措施。(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十八、开展多元化示范应用 因地制宜布局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设施,建设固体氧化物燃料 度双 控,建立健全以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为导向的产业准 入及退出机制。充分发挥碳交易支持效果,开展跨区域碳汇交易试点, 探索自愿减排量跨境交易。对电厂和垃圾焚烧厂按照相关要求加装温室 气体在线监测设备的,每套新增设备按采购费用的 50%给予资助,对单 套设备分别给予最高 7.5 万元和 70 万元资助。 (三)携手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充分利用深港环保合作专班、 深港环10 积分 | 234 页 | 2.05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四季度合订本)低碳发展实践区创建。经上海市生态环境局验收评价通过的低 碳发展实践区(以市生态环境局验收评价意见函为准),对其创建期 间及区域内的低碳重点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低碳建筑、低碳 交通、海绵园区等),以及低碳发展能力建设(编制区域温室气体清 单、建立区域碳排放统计、监测、核算体系)等,按照不超过经审计 结算后的实际投资额的 2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4.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对于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10 积分 | 159 页 | 2.13 MB | 5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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