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三季度合订本)...............................................................190 1. 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项目的通 知...................................................................................... 旅游岛建设开发,打造嵊山国际海钓基地,盘活村镇闲置资产,推动集 体土地入市,打造高品质海岛民宿聚落;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渔港经济区 建设;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打造科创平台,推进种虾基因库及选育 中心建设,谋划深远海养殖项目;加快海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规 模化发展,支持深远海发电技术和装备制造研究,谋划深远海风电示范 项目建设。 二、科技创新政策 聚焦科技创新驱动,重点在创新平台体系打造、创新型企业培育、 关键核心 定享受专项人才政策。按地方贡献度放宽服务业柔性引进人才认定标准, 在嵊期间可按全职享受非资金类政策。 28.推进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鼓励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推 动岛上游向“海上游”延伸,支持创建海上游交旅融合省级试点。支持 举办渔歌邀请赛、渔歌嘉年华等海洋文化展演活动,支持举办三角万人 徒步大会、国际海钓大赛、花鸟灯塔国际艺术节等文旅节庆活动。鼓励 旅游企业发展定制旅游项目,对在重点区域发展的投资规模达到10 积分 | 359 页 | 4.49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一季度合订本)推动源侧、网侧新型储能应用,不断丰富用户侧新型储能应用场景。 1.积极发展源侧储能 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储能”,实现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深 度融合。积极推动南汇、奉贤海域大型海上风电配套新型储能设施落地。 探索试点海上风电与长时储能(氢能)等场景示范应用。按本市相关要 求,落实新建陆上风电项目配储要求。探索结合滩涂光伏项目,根据实 际需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电源侧储能应按照独立储能电站形式建设, 分别按照 40 元、20 元、10 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资金奖励;未按国家规定 承担政府性基金附加和交叉补贴的不予奖励。(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 委、市财政局) 46.优化海上光伏储能配置,2025 年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光伏项 目,免于配置储能设施;2025 年以后建成并网的,原则上按照不低于 20%、 2 小时比例配置储能设施,可采用配建储能、新建或租赁独立储能、制 氢等方式,其中符合10 积分 | 215 页 | 1.90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二季度合订本)“每家单位单个扶持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1000 万 元”总量控制限制。 第二章 政策措施 第五条加大新能源企业招引力度。 围绕储能电池及系统、智能光伏、天然气贸易、充电设施、高效电 力电子器件、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氢能、海上风电运维等重点方向引进 企业,依规模和贡献等条件,给予最高 1 亿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并给 予企业核心人才最高 600 万元一次性安置补贴。 第六条培育新能源企业发展壮大。 保障新能源中小企业发展。对成立 统等储能领域,充电模块、液冷超充枪线等充电设施领域,小型智能化 设备、电力电子芯片、电力数字化解决方案等智能电网领域,微型逆变 器、构网型光储系统、新一代太阳能电等光伏领域,绿氢制取、氢气运 储用以及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等氢能领域,海上风电智能运维等风电领 域开展技术创新攻关,对获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科技重大专项(重点 项目)资助的牵头单位,按照获得市级资助金额最高 60%给予资助,每 个项目最高资助 600 万元。 第九条支持新能源产学研合作。10 积分 | 234 页 | 2.05 MB | 5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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