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一季度合订本)扩建等 方式建设公共充电站;按照加油(气)站用地供应模式,对国省道沿线 充电站建设用地优先予以保障;除按照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各地 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合作 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对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建的 专用充电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新建 的公用充电设施,市、县财政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省级奖励政策。(责10 积分 | 215 页 | 1.90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四季度合订本)一次性建设补贴。示范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不再给予建设补贴。 1.城际交通快速充电站项目。项目需满足:一是项目站址需位于 高速公路停车区、服务区、高速公路出入口(以出入口为中心,半径 1.5 公里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及两侧 1.5 公里范围内); 二是项目建设充电桩需为直流桩,单枪功率不低于 60 千瓦,充电枪 数量不低于 4 个。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充电设备输出功率,给予 600 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设备购置价格10 积分 | 159 页 | 2.13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二季度合订本)高自有工业 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 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利用符合规划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 物流基础设施。支持交通运输枢纽综合立体开发和骨干通道沿线土地物 流功能开发,充分利用碎片化闲置低效土地开展物流服务。积极支持利 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者提供物流服 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租赁的,依法依规办理土地有偿使10 积分 | 234 页 | 2.05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三季度合订本)二”工程、日照港疏港路西延工程、长岛陆岛交通码头、威海客运中心 综合枢纽改造提升等一批补网强链项目。2024 年下半年建成潍烟高铁, 新通车 6 条高速公路,全年完成交通投资 3250 亿元。将小清河沿线港口 船舶装卸运营奖补政策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牵头单位:省交通 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19.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贷款贴息、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保险等政策 落实,10 积分 | 359 页 | 4.49 MB | 5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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