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一季度合订本)元定额标准依 次扣减相关税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 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4.持续实施“青岗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 企业单户授信额度最高 3000 万元,给予不超过 4%的贷款利率。(牵头 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 行) 5.全面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通 业可持续原则的基础上,对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给予倾斜,优化审批流程, 建立绿色通道,实施优惠利率。鼓励地方法人银行积极使用碳减排支持 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探索将碳汇资源价值评估与金融机 构的授信评估相衔接开发适应碳排放权融资特点、经营者愿意借贷、金 融机构敢于放贷的金融产品。加大对碳排放权领域的首贷、无还本续贷 等方面支持力度,实现信贷投放较快增长 2.提升直融增量。支持资本市场为符合条件的具有碳排放权的企业、10 积分 | 215 页 | 1.90 MB | 9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四季度合订本)符合规划的增加部分可不计收土地价款;对新建建筑超配建设公共停 车场的部分,符合规划的,可不计收土地价款。(牵头单位:县自然 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2.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对单户授信 1000 万元以内(含)小微企 业贷款利率和有贷户数的监管考核,保障更多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 对单户融资担保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下,且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 0.5% 的新增业务,按年化担保金额的10 积分 | 159 页 | 2.13 MB | 9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三季度合订本)培育国际贸易供应链头部企业,用好 50 亿元再贴现供应链引导 专项额度和 30 亿元再贴现外贸引导专项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 的国际贸易供应链头部企业签发、承兑或持有的票据办理贴现。鼓励银 行机构在授信额度、贷款利率等方面对国际贸易供应链头部企业加大支 持力度,支持信用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给予国际贸易供应链头部 企业优惠费率。(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 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10 积分 | 359 页 | 4.49 MB | 9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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