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四季度合订本)业按一定比例配置燃料电池渣土车;积极推广氢燃料电池物流配送车 辆、中重型载货车辆等,研究制定氢燃料电池车辆在重污染天气、限 行路段、载货量限制等特定路权政策。 三、支持加氢站建设和运营。鼓励利用既有加油站、加气站、充 电站等场址,建设“油气氢电”为一体的综合能源站,研究制定允许 租赁土地建设加氢站等支持性政策。修订《潍坊市促进加氢站建设及 运营扶持办法》,确保政策延续性,继续对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进行补 落实“多规合一”,将加氢站、制氢厂、充换电站等新能源项目 专项规划建设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为项目建设提供空间保障。建 成区应结合城市功能优化和城市更新等统筹规划,支持盘活利用现有 加油站改(扩)建加氢、充换电等新能源设施。鼓励新布点加油站同步 规划建设加氢、充换电等新能源设施。 19.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 前提下,优先保障加氢站、制氢厂、充换电站、新能源汽车整车或重 调整、土地供应等方面 给予优先支持。制定完善地方氢能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明确审批、验 收流程和要求,加氢站投资建设实行属地备案管理;鼓励现有加油加 气站改扩建制氢加氢装置,制定完善利用加油站已有用地建设的,免 予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鼓励新布点加油站同步规划建设加氢 设施,加快布局“油气电氢”综合能源补给站。探索站内制加氢一体 化、移动式加氢等加氢站新模式,支持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制加绿氢一10 积分 | 159 页 | 2.13 MB | 7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一季度合订本)对新建的智慧高速、多式联运等智慧交通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责 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7.加大智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将充电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城市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支持现有加油(气)站通过改建、扩建等 方式建设公共充电站;按照加油(气)站用地供应模式,对国省道沿线 充电站建设用地优先予以保障;除按照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各地 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合作10 积分 | 215 页 | 1.90 MB | 7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二季度合订本)(三)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 1.支持标准 对新建加氢站且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按照日加氢能力不少于 1000 公斤和 500 公斤两档分别给予 500 万元和 200 万元的定额补贴;对 加油(气)站改扩建加氢站且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按照日加氢能 力不少于 1000 公斤和 500 公斤两档分别给予 300 万元和 100 万元的定额 补贴。 2.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大东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10 积分 | 234 页 | 2.05 MB | 7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三季度合订本)造企业, 且固定资产总投资在 1 亿元以上的项目,在建成投产并形成主营产品开 票销售后,按照产品年销售额的 5%给予每年不超过 100 万元奖励,奖励 不超过 3 年。 支持加氢站建设,既有加油(加气)站符合相关规范和安全条件的, 无需另行办理加氢站规划选址、用地手续,经审批可以利用现有土地增 加加氢设施建设综合能源站。支持用氢企业利用工业、仓储用地建设不 对社会开放的自用加氢站。10 积分 | 359 页 | 4.49 MB | 7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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