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一季度合订本)核心材料及零部件等 领域;以及上述产业的其他前沿技术领域。 二、培育壮大企业主体 (一)引导企业深耕厚植。支持本地生态主导型龙头企业整合上下 游产业资源做大做强,大力培育一批技术门槛高、市场前景好的“领航 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骨干企业,以龙头骨干企业 带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对年产值增量 1 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 造业企业,按每 1 亿元产值增量奖励 150 万元的标准,给予最高 条件的用人单位、人才(团队)等可按“凤凰英才计划”“卓越工程师 计划”等区人才政策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奖励补贴、住房保障、子女入 学和医疗保健等政策。 (九)提供科技金融支持。支持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辐射带 动优的新能源企业融资,对获得银行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或通过 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获得融资的企业,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四、加快示范推广应用 (十)支持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企业在本区开展分布式光伏10 积分 | 215 页 | 1.90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四季度合订本)各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绿色供应链,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转型。大力推 行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鼓励企业实现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 输、销售、回收等产品全周期绿色环保,支持生产更多符合绿色低碳 要求、生态环境友好、应用前景广阔的新产品新设备。对首次获评国 家、省、市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 范企业、绿色数据中心、自愿性清洁生产以及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 装备产品示范等有关示范项目和荣誉称号的,一次性予以10 积分 | 159 页 | 2.13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二季度合订本)新产业、新模式(以下简称“四新经济”),试点“沙盒监管”制度, 即给予入盒企业 1—2 年的“成长包容期”,观察期内优先采取教育提 醒、劝导示范等监管方式。在市场监管领域选择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有 发展前景且具备行业风险感知能力的“四新经济”行业试行触发式监 管,实施触发式监管的,原则上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或全覆 盖重点监管等主动检查方式进行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10 积分 | 234 页 | 2.05 MB | 5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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