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一季度合订本)化我市能源结 构,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切实解决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中遇到 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建设、接网和消纳,现制 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 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选址应符合用地、河湖管理、生态环保等有关 要求,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项目选址 应当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 探索开展户用光伏储能一体化建设,对承诺配储的项目优先接入消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规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国网芜湖供电公司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三、做好项目用地要素保障 加强对集中式光伏电站国土空间、用地指标保障,对已纳入光伏发 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积极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符合建设条 件的,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属地政府应在光伏电站项目土地利用、施工 条件等方面给予支 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和 开发难易程度,科学安排年度实施计划,分类分批有序推进。 (三)坚持因地制宜和就近消纳。发挥区域资源优势,积极推进集 中式与分布式光伏并举发展。优先支持建设条件好、用电量大、电力消 纳有保障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有序推进复合型集中式光伏电站。 (四)坚持规范管理和安全可靠。严格执行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 并网、运维的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 管10 积分 | 215 页 | 1.90 MB | 10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四季度合订本)万元(每年动态调整)。(责任单位:省科 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发挥国有企业优势,推广集中 式开发、全产业链实施等建筑光伏公司化运营模式,吸引多方社会资 本参与。完善成本补偿机制,推进电源侧、电网侧集中式储能发展。 健全分时电价政策,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电力公司) (三)加强工作指导。制定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实施月调度、季评 价,及时梳 90%收取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在政府定价的医 疗机构停放的,仍执行现行优惠政策,即第 1 小时免费停放。 13.完善充电设施电价机制。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容量为 315 千伏安及以上的经营性(按营业执照认定)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 电,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用电价格,2025 年底前免收基本电费。在不 满 1 千伏电压等级接电的,按工商业两部制 1-10 千伏电度电价标准 ` EESIATEL:010-584610 积分 | 159 页 | 2.13 MB | 10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二季度合订本)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2〕67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支持措施。 第一条 支持“新能源+储能”一体化模式开发。鼓励区内新增及已 建成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垃圾焚烧电站等新能源发电站配套建设新型储 能设施。对建设新型储能设施配比容量达到发电站装机量 10%,且储能 时长在 2 小时及以上的新能源发电企业,每年按新型储能设备投资额的 2%给予补贴,连续补贴10 积分 | 234 页 | 2.05 MB | 10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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