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办法(试行)【2023】内蒙古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 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加 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 号)和 《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内 能安监字〔2021〕191 号),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为智慧 矿山建设奠定基础,促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验收办 法。 第二条 本验收办法适用于全区所有合法生产、建设煤矿。 面)开展一次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自治区能源局、内蒙 古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进 行抽查,督促动态达标。 第九条 国家对智能化煤矿建设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本办法由内蒙古自治区省能源局、内蒙古煤矿安全 监察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2 内蒙古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基本 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一、煤矿智能化建设基本内容 1.井工煤矿智能化建设基本内容包括:智能化运算平台、智0 积分 | 33 页 | 80.05 KB | 5 月前3
2024电力市场化改革与电价体系洞察:面向市场参与者的十大趋势的固定价格和浮动价格进行风险预警。 •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签署零售合同时可选择是否设置偏差考核条款,但部分地区鼓励售电公司对于低电压等级 的零售用户免除偏差考核。例如,浙江省在《浙江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中“鼓励售电公司不对 35千伏以下用电电压等级的零售用户进行偏差考核”。在电力用户在零售市场承担的偏差考核与售电公司在 批发市场偏承担差考核的衔接方面,部分地区也提出了相关要求。例如,陕西省在《陕西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 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5(以下简称《监审办法》)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26(以下简称《定价办 法》),在输配电定价成本核定中,电网所属抽水蓄能电站、电储能设施、单独核定上网电价的电厂的成本费用不 得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此次对系统运行费用单列使输配电服务的成本更加清晰明了,与《监审办法》和《定价办 法》有了更好的衔接。 电力用户类别由过去的 场机制存在未保持技术中立、补偿费用差异明显等 问题。例如,综合调频性能指标(K值)是用于衡量发电单元响应AGC指令综合性能表现的指标,反映了机组的 调节速率、响应时间和调节精度,但各地在K值计算办法上未能统一,导致同一技术在不同地区能获得差异明 显的调频价格。部分地区甚至“照顾”设计调节性能较差的机组,针对其改造之后调节性能改善程度大小来确 定K值大小,而非直接针对机组的调节性能表现。《通10 积分 | 54 页 | 1.78 MB | 5 月前3
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法规汇编(2025年4月刊)河北省绿色低碳新技术(产品)推荐目录(2024 年度)公示........................................112 4.2 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两高”项目能耗替代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115 政策法规汇编 4 月刊 — 1 — 第一编 中央文件 1.1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 综合运用公告、指南、提醒告诫、行政指导、成本调查等方式,推动经营主体依法经营。 防止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开展恶性竞争。对实行市场调节价但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 少数重要商品和服务,探索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监管办法。 (十三)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加大价格监督检 查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预防和制止经营者实施垄断 行为。强化交通运输、旅游、教育、 析预警机制,增强时效性和针对性。完善价格信息发布,稳定市场预期。 (十六)加强成本监审和调查。坚持审定分离,强化成本监审独立性,充分发挥成本 政策法规汇编 4 月刊 — 4 — 监审和调查基础性作用。完善分行业成本监审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输配电等重点领域成 本管制规则。强化成本有效约束,推动成本监审从事后监管向事前引导延伸。构建促进降 本增效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重要行业标杆成本等制度。加强重要商品成本调查,探索建10 积分 | 120 页 | 12.24 MB | 5 月前3
本末电碳:2025虚拟电厂生存与发展研究报告能问题,实现能源系统的"削峰填⾕"。此外,新政 策⿎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要求各省因地制宜制定虚拟电⼚发展⽅案,培育省级和地市级不同类型的虚拟电 ⼚主体。在监管层⾯,修订后的《电⼒市场监管办法》(2024年)也将虚拟电⼚明确定义为电⼒交易主体之⼀,与发 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储能企业、负荷聚合商等并列。总体⽽⾔,政策环境已基本完善顶层设计和准⼊规 则,为虚拟电⼚从试点⾛向⼤规模应⽤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明确的发展路径。 打下坚实基础。 三、市场准⼊机制与运营模式 市场准⼊机制 独⽴市场主体定位 在中国电⼒市场体系中,虚拟电⼚已被定位为独⽴的市场主体和经营主体。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市场 基本规则(试⾏)》和监管办法,虚拟电⼚在满⾜注册和技术要求后,可以以独⽴主体⾝份参与电⼒中⻓期交 易、现货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等各类电⼒市场。 准⼊条件 具体准⼊条件包括符合电⼒市场会员注册的资质要求,以及相应市场对于容量精度、出清节点等⽅⾯的技术准 资质——这实际上赋予了虚拟电⼚与售电公司类似的地位, 可以代理分布式电源和⽤⼾在市场中买卖电⼒。这⼀严格的准⼊与测试流程在⼴东等地的细则中已有明确规定,整个 周期约需12个⽉以上。 此外,监管办法还针对虚拟电⼚的市场⾏为制定了考核机制,例如在华北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中,对因虚拟电⼚⾃⾝原 因造成实际执⾏与调度计划偏差超过30%的时段,将取消该时段的调峰费⽤结算。这些措施保证了虚拟电⼚进⼊市场10 积分 | 16 页 | 15.51 MB | 5 月前3
2023电力市场化改革洞察: 面向市场参与者的20大趋势试点省区展开试运行,多个非现货试点省份公布规则或开启试运行。国家电网《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 发布,省间现货交易开启连续结算试运行。 辅助服务方面,新版《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和《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发布,针对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和运 行需要,对辅助服务品种、主体、分担机制等进行了丰富和扩展,为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提供了纲领性指导。 绿色电力交易方面,在2021年9月开展首批绿电交易的基础上,2 从当年5月份的559家急剧增至年底的5410家,但由于电力市场 化进程限制,很多售电公司并未开展实质性业务。202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出台《售电公司管理办 法》,与原有规则相比,新办法更加注重对售电公司的风险管理,对连续3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的售 电公司强制退出,并要求建立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制度,从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以及信用方面对售电公司 加强管理,售电业务经 电网运行安全问题。构建更加 完善的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和市场交易机制,对于解决新型电力系统诸多问题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2021年底,国 家能源局发布了新版《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和《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两个细则”),这是自 2006年以来进行的首次修订。修订“两个细则”是为了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和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的现实需 要,对于增加电网急需的辅助服务品种,扩大辅助服务参与主0 积分 | 46 页 | 5.30 MB | 5 月前3
2024年拥抱能源产消一体化-双碳背景下的企业用能转型报告最后,在此过程中,微电网作为未来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用能企业的能源基础 设施形态。 构建全生命周期的“能源新质生产力”是企业实现转型的有力方式。从优化能源效率和调整能 源结构两方面入手进行整体规划,从看清楚、给办法、能落地和可持续等全生命周期角度进行建 设运营,达到整体能源利用效率最优。而这则对企业的运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不仅 要在技术手段上不断创新,更要在经济性上实现可持续。 为此,施耐德电 对于用能企业来讲,拥抱能源产消一体化转型,具体可以从优化能源效率和调整能源结构两 方面入手。考虑到此过程中,建设和参与方众多,利益难以协同,所以必须从用能企业视角来进 行整体规划,从看清楚、给办法、能落地和可持续等全生命周期角度进行建设运营,达到整体能 源利用效率最优,从而构建用能企业的能源新质生产力。 五:灵活参与电力市场化改革,将为企业带来新的商业机遇 在用能企业的能源产消一体化转 来越大,电网也 越来越力不从心。2023年,关于在河南和山东等光伏大省,在阳光充足时段限制光伏上网的报 道,时有发生。 2024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反映 了当前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困局。《2024年2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的数据显示,2024年 2月份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为93.4%,首次跌破95%,电网消纳能力已接近极限。这表明,在供10 积分 | 46 页 | 8.66 MB | 5 月前3
4. 我国虚拟电厂的建设发展与展望《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 版)》 支持各类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整合优化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新型储 能等需求侧资源,以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等形式参与需求响应。 Ø 虚拟电厂含义 • 虚拟电厂,是依托负荷聚合商、售电公司等机 构,通过新一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等技术, 实现需求侧资源的聚合、协调、优化,形成规 模化调节能力支撑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20 积分 | 23 页 | 1.90 MB | 5 月前3
碳市场与碳金融发展报告(2025)导经济绿色转型。其演进路径与核心特点如下: 一是 市场机制建设:从区域试点到全国统一 2011 年我国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覆盖 7 省市),2017 年以发电行业为 突破口启动建设全国碳市场,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明确配额分配规则;2022 年《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推动交易标准、监 管机制统一,标志着市场从分散试点迈向全国性制度化运行;2024 年 1 月 11 日, 《中共中央、国务 起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关于进一步促进资 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 2014 年 5 月 国务院 提出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工具,推动 资本市场支持低碳经济发展。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 暂行办法》 2014 年 12 月 国家发改 委 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框架, 明确配额分配、交易规则、监测与 报告等制度。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 业)》 2017 年 12 设意见的实施方案》 2020 年 8 月 广东省、 深圳市相 关部门 依托广东碳交易平台,推动粤港澳 大湾区碳金融业务创新,支持境外 投资者以外汇或人民币参与碳排 放权交易。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管理办法(试行)》 2020 年 11 月 生态环境 部 明确重点排放单位(年排放≥2.6 万 吨 CO₂当量),允许使用国家核证 自愿减排量(CCER)等抵消不超 过 5%的排放配额。 《关于促进应对气候0 积分 | 40 页 | 1.52 MB | 5 月前3
煤矿智能化发展蓝皮书(2025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三是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把煤矿智能化建 设纳入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使用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智 能化改造项目以投资补助方式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财政部、应 急管理部联合出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 4 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可用于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智能化建设。 财政部、税务总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 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智能化设备改造投入制定 进适用技术装 备、煤矿机器人等纳入《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目录》 遴选范围,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中对实现智能化采煤掘进的予以加分,在《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中为智能化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制定差异化政策。国家能源局提出新建 煤矿采掘系统按智能化设计、实现采掘智能化的生产煤矿,按照煤炭 先进产能标准管理,在产能置换、核准核增、产能储备、复工复产等 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 对煤矿智能化建设进行政策倾斜。 三是大力探索落实落地举措。多地积极遴选基础条件优的矿井开 展智能化建设试点示范,通过动态监测评估建设成效,提炼可复制、 可推广的具体举措办法。陕西针对不同区域的煤层赋存条件与建设基 础,分门别类组织开展智能化建设与升级改造,成功打造了智能化发 展的陕北模式、黄陵模式、咸阳模式等。山西通过“一矿一策”模式 6 建成“智能综采+远0 积分 | 48 页 | 1.27 MB | 5 月前3
工业设计在石油行业的信创共研与实践需求复杂,需满 足国产生态挂接,实现无缝切换 • 企业使用旧版AutoCAD进行机械类设计,使用旧版AutoCAD进行工程类设计,随着时间发 展,旧版CAD在功能、性能以及兼容性上逐渐落后,没办法满足新的设计需求 应用 及 服务 层 用户 场景 • 中望CAD • 机械/建筑/模具 /景园/水暖电 提供Python、LSP、 ZRX、ZELX、VLS 等二次开发接口, 支持对接不动产业20 积分 | 31 页 | 7.63 MB | 4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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