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25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处理场所 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享受条件】 1.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 所。其中,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 场、生活垃圾堆肥厂,属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 2.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纳税人任何一个 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没有 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20 积分 | 166 页 | 1008.24 KB | 1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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