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二季度合订本)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开展工业企业“百一”行动, 通过推广节能高效产品、淘汰落后设备、优化节能管理等综合措施,实 现年节能量 1%。推动更新改造 300 万千瓦电机及其系统,加快推动本市 石化化工、钢铁行业流程优化和提质改造。到 2027 年累计节能量 50 万 吨标煤,新增光伏装机 50 万千瓦,储能应用规模 20 万千瓦。推动 2 万 个存量自用非智能充电桩升级替代。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 在制造环节深 度应用,形成一批典型场景,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 四、实施绿色设备推广工程 推进冶金、建材、石化、轻工、纺织、机械等行业生产设备绿色化 改造,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绿色装备。支持钢铁行业采用高比例球团冶炼、 焦化负压蒸馏、焦化全流程优化等技术和装备,加快对现有高炉、转炉、 电炉等全流程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有色金属行业加快高效稳定铝电解、 绿色环保短流程铜冶炼、再生金属冶炼等绿色高效环保装备更新改造; 降碳、超低排 放、循环利用为方向实施绿色化改造,实施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 排放改造方案,有序推进现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对高炉、转炉、 电炉、回转窑等全流程改造,争创环保绩效 A 级。钢铁行业加快对钢铁 冶炼企业 1200 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00 吨以下炼钢转炉、100 吨以下 炼钢电炉、50 吨以下合金钢电炉等限制类设备改造,有序推进富氢碳循 环高炉、非高炉炼铁等低碳冶炼技术推广应用;有色金属行业加快绿色10 积分 | 234 页 | 2.05 MB | 9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四季度合订本)各市 州人民政府) 13.支持工业领域示范应用。支持武钢集团等工业企业推动工业 副产氢就近消纳,拓展氢能在冶金、建材、合成氨、合成甲醇等领域 的替代应用。支持开展富氢冶金工艺试点示范,推动钢铁行业深度脱 碳,促进高耗能行业绿色转型发展。(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 位:省应急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4.加快储能发电领域示范应用。支持在宜昌、随州、孝感、恩 施等可再生能10 积分 | 159 页 | 2.13 MB | 9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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