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四季度合订本)一次性建设补贴。示范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不再给予建设补贴。 1.城际交通快速充电站项目。项目需满足:一是项目站址需位于 高速公路停车区、服务区、高速公路出入口(以出入口为中心,半径 1.5 公里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及两侧 1.5 公里范围内); 二是项目建设充电桩需为直流桩,单枪功率不低于 60 千瓦,充电枪 数量不低于 4 个。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充电设备输出功率,给予 600 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10 积分 | 159 页 | 2.13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一季度合订本),鼓励各地 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合作 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对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建的 专用充电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新建 的公用充电设施,市、县财政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省级奖励政策。(责 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10 积分 | 215 页 | 1.90 MB | 5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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