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四季度合订本)使用效果、资金管理情况等实行监督管理和追踪问效。对拟扶持的节 能低碳项目,需做好信息公开。 区发改委负责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节能低碳情况进行抽查和 评估。 区财政局和区审计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稽查和审计。 第十三条(资金使用要求)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禁截留、挪用,凡使用专 项资金的项目,不得擅自调整。并按照新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有关规定,实施绩效评价。 项目10 积分 | 159 页 | 2.13 MB | 5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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