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二季度合订本)绿色工厂为合格供应商和采购绿色产品,搭建供应链绿色信息管理平台, 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供应链的企业,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10 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四)建设绿色示范园区。聚焦“四个一批”工业(产业)园区标 准化建设项目,引领推动对标工信部《绿色园区评价要求》,实施绿色 化、循环化建设改造,打造绿色智能产业园。重点引导布设分布式光伏、 商业储能、充电桩,提升 业用水重复利用、中水回用、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工业固废回收利用工 程;搭建智慧综合能源平台,对入园企业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实时、量化 监测分析,并提出持续改善措施。每年组织评定 5 个以上晋江市绿色示 范园区,对获评晋江市绿色示范园区的园区投资运营主体,给予一次性 奖励 10 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供电公司) (五)扶持能效领跑标杆。深化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引导建 陶、化纤、纺织、食品等重点行业企业对标国家、省能效领跑者创建和 50%, 给予最高 1000 万元资助。 (十)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循环改造。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整体审核, 统筹推进“绿岛”项目建设。以 20 大先进制造业园区为先导,支持绿色 工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零碳园区等试点示范。开展工业集聚区 生态环境治理,分类资助优秀项目。对实施软件硬件两方面提升的,按 照核定建设改造总投资的 20%,给予最高 100 万元资助;对实施软件方 面提升的,给予10 积分 | 234 页 | 2.05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三季度合订本)报,落实相关政策,推动项目实施。近零碳园区、近零碳工厂绩效评价 方法另行制定。 (二)做好资金支持 对列入常州市近零碳园区试点计划的园区,给予每家 50 万元的一次 性建设补助;对完成试点创建并通过验收的近零碳示范园区,给予每家 最高 50 万元的示范奖补。对国家、省认定的零碳(近零碳)工厂分别给 予最高 100 万元、50 万元奖励;支持创建“灯塔工厂”,给予最高 300 万元奖励;支持创建“可持续灯塔工厂”,给予最高10 积分 | 359 页 | 4.49 MB | 5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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