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四季度合订本)产品、专项 债券和担保支持等金融服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 委会、市金融监管局)。 11.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对获得固定资产贷款的氢能领域重大新 建、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贷款贴息支持;支持氢能 企业租赁关键设备和产线用于在京研发、建设、生产,对融资租赁合 同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给予不超过 .1-2017),所 对比的常规供能方式能耗水平根据全市同期供电、供冷、供热能耗数 据动态调整。 2.奖励标准中的千瓦数为天然气分布式系统原动机的装机容量。 (三)对于向建筑用户(不含住宅)供能、采用非天然气分布式 系统供能的综合能源站,在其负荷达产后的整个运营周期内,每 2 年 一次开展后评价,根据其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全市同期同类建筑的单 位建筑面积暖通空调用能先进值的差值给予奖励。(具体标准见表 位面 积暖通能耗-能源站的全年单位建筑面积供能能耗。 2.能源站单位建筑供能面积能耗=能源站全年能源消费量(标准 煤量)/能源站供能面积,单位为千克标煤/平方米·年,全市同期同 类建筑单位面积暖通能耗根据全市建筑同期数据动态调整。 3.奖励标准中的面积数为能源站总供能面积。 (四)对于向工业用户供能的大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能源 站,在其负荷达产后的整个运营周期内,每 2 年一次开展后评价,根10 积分 | 159 页 | 2.13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二季度合订本)支持标准 对固投 500 万元以上的氢能产业链上下游领域项目,建设期内按申 报当期项目实际完成固投的 20%给予补贴,最高 1000 万元。对氢能制造 类重大新建、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的贷款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最高 300 万元/年。对企业融资 租赁关键设备和产线用于研发、建设、生产,合同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 给予不超过 5%租赁费用补贴,单个企业最高 范推广应用。推广 基金招商模式,发展氢能创业投资,成立 10 亿元规模氢能产业引导子基 金,推动市级产业引导基金支持氢能产业链相关的龙头企业落地建设。 对氢能产业链企业的银行贷款,按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30% 给予贴息,单个企业贴息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 江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部门) 三、实施制造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补贴。省财政对工业企业采用直 接融资租赁设备方式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按照设备融资租赁 合同额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 度补贴不超过 200 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部 门) 四、建立专精特新贷风险补偿机制。发挥省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 健全无10 积分 | 234 页 | 2.05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三季度合订本)技局将对所有申 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 项目内容查重。同一研究团队,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 其他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2. 项目负责人限项查重。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 项目数不得超过 2 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已承 担有 2 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3. 项目第一申报单 技术创新验证项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相关投资额的 50%,单项 补助上限 300 万元。 (二)贷款贴息方式。支持工业企业新建项目、实施技术改造项目, 按实际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额进行贴息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同期中国人 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单项补助上限 1000 万 元。对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通过认定的供应链平台实际获得贷款额 进行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流动资金年度贴息补助累计不超过 户集中并网模式安装建设。单个整村 (社区)光伏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 于 0.5 兆瓦,其中居民屋 顶光伏不少 30 户。 (三)收益分配。以强村富民促共富为原则,通过光伏 项目每年产 生的收益,助力居民增收。合同期内每户安装光伏的居民可按装机容量 每千瓦每月免费用电不少于 20 千瓦时(只针对居民部分)。免费用电结 算方式:每千瓦时按 0.538 元计算,具体由项目法人单位每月以电费账 户转账方式与安装10 积分 | 359 页 | 4.49 MB | 5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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