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三季度合订本),年薪(不含股权 分红等)超过 50 万元的,按实际支付薪酬的 30%给予企业引才补助,连 续补助 3 年,单个人才年度补助不超过 50 万元。 对落地绵阳的商业航天产业企业相关业务(零部件、卫星、火箭、 数据应用等全产业)实际销售额 3‰进行奖补支持,最高不超过 100 万 元;对出口外贸实际销售额按 5‰进行奖补支持,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单个企业上述奖补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奖补周期不超过 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可依法依规按“一事一议”“一企一策”落实相应 优惠政策。 十八、本政策适用范围及对象为在中卫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成 立独立核算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且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相关业务的企业及人才。 十九、本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 享受。 以上政策如无特殊说明,与国家、自治区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按10 积分 | 359 页 | 4.49 MB | 7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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