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1.0 交通运输局12 图4 制造与准入子体系 2.1 研发是指根据企业的所有约束条件以及所选择的技术来对 低空经济相关产品、零部件需求进行设计、构造、仿真、验证、优化 等研发活动过程,该子体系包括软件设计规程、架构技术要求、电力 系统技术需求等。 2.2 制造是利用所采购的器件和材料生产低空经济相关产品、 零部件的过程,该子体系包括制造工艺标准、生产设备标准、生产管 理标准、原材料和零部件标准等。 旅 游和消费相关活动需要执行的标准及文件,如无人机表演规范、低空 观光管理要求、低空广告服务规范等。 7.5 应急救援子体系主要包含利用低空空域从事应急救援需要 执行的标准及文件,如医疗救援规程、空中救援服务指引等。 7.6 高层建筑消防子体系主要包含利用低空空域针对高层建筑 开展航空消防需要执行的标准及文件,如航空消防调度工作指引、低 空飞行器灭火设备要求等。 8 配套与保障子体系 需执行的标准及文件,如低空航空器商业保险服务规范等。 8.4 服务质量子体系主要包括为相关主体提供的低空经济相关 服务进行质量评价或服务能力评估时需执行的标准及文件,如服务质 量评价规范、服务能力评估规程等。 六、 框架图 深圳市低空经济标准体系框架见图11。 23 图 11 深圳市低空经济标准体系框架图0 积分 | 25 页 | 1.14 MB | 5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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